由于施工合同本身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,因而审核人员在进行合同审核时,必须注意对审核方法、程序和深度的把握,既要保证审核工作本身的合法性,又要注意审核工作的质量。审核人员都应重点审核施工合同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,语言表达是否清晰明确,所列合同条款是否合法,签订程序是否合法等。具体审核内容如下∶
(1)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该合同的法定权力和行为能力,是否接受委托以及委托代理的事项、权限等∶
(2)合同的内容及所确定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,有无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∶
(3)合同中是否明确质量标准及工期,质量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,工期目标能否实现;
(4)审查承包范围是否与招标范围一致,隐蔽工程验收的内容和程序是否完整,工程变更条款内容是否清晰、完整,程序是否合理,确定材料价格的条款内容是否表述清楚,定价原则是否合理∶
(5)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条款是否完整,付款办法及支付时间是否合理,对不合理的付款提出改进意见∶
(6)审查索赔条款内容是否完整,索赔时间及程序是否与有关规定相符∶
(7)工程结算方式是否与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方式一致;
(8)审查合同价与中标价是否一致,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∶
(9)质量保证期是否符合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;
(10)审核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合同是否符合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的有关规定。
长春工程咨询---正邦企划部